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的学生党建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我院拟在近期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
2.被推荐人员必须是共青团员,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已经过支部审核通过;
3.各方面表现良好,无挂科,没有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工作积极负责。
二、选拔方式
选拔考试+班级民主选举。
三、选拔程序
要求各班级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充分发扬民主,由班级全体同学民主投票选举产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有意向者写好入党申请书并交予党支部审核通过;
2.参加入党积极分子选拔考试;
3.班级民主选举,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推荐名单,三分之二以上同学参加投票方有效;
4.征求意见,各学生党支部征求助教、班级党员(含预备党员)意见;
5.根据考试成绩、班级民主选举和征求意见情况,确定每个班级的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个班为2—4人;
6.各学生党支部公示名单,无异议的报党总支审批通过,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7、各学生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名单,进行考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每3个月交一篇思想汇报;
8.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选拔一次。
四、选拔考试
定于10月23日(周四)12:15——13:30进行,考试内容是的党的基本知识(可参看《中国共产党党章》),及部分时事政治。广告、设计专业考试地点在西一207,文管、汉语专业在西一205,城市管理专业在西一206。
考试不及格,补考与下一批同时进行;考试作弊,一年内取消申请资格。
中共宁波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