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4日下午,人文学院召开城市管理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宁波工程学院副校长、浙江省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陈炳教授,宁波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督查调研处副处长王世斌,宁波市江东区百丈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刘学文,宁波大学法学院行政管理系副主任赵永红博士,以及人文学院班子成员和部分教师参加。学院部分“人文号”学生旁听会议。
会议由人文学院院长李宜春教授主持。他介绍了城市管理专业开办的背景、过程,以及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情况。李院长指出,从内涵来看,城市管理包括城市的政治建设、行政管理、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多方面;也包括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城市发展等多方面。从城市管理主体上看,应该是公民个体、公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与公权力四者之间的良性互动结构。从城市管理层面来看,包括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多个层面。所以,城市管理专业具有综合性等显著特征,人才培养方案也相应体现出了课程设置的多学科性和培养宗旨的实践性。结合宁波实际和人文学院已有学科优势,我们新开办的城市管理专业应该在城市公共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逐步形成鲜明特色。
与会专家和老师主要围绕人才培养的特色、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设置和实践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实践基地的落实等问题,畅所欲言,展开热烈讨论,在给予人才培养方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陈炳副校长从城市化、城乡统筹、人的城镇化的高度,就如何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专门性城市管理人才发表了重要意见,主要包括探索基础加模块的培养方式,重视定量分析,加大校外专家授课力度,注重大数据的应用,开设城市管理政策法规方面课程等。
论证会的举办,将使城市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加完善,为培养优秀的城市管理人才提供更好的蓝图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