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李宜春教授在《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发表的文章《扁平化与社会治理体制创新》,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公共行政》2014年第11期复印转载。
文章的主要创新观点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既包括公民个体、公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与政府公权力四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体现扁平化管理原则,也包括上下级政府(包括其派出机关如街道办事处)之间进行职责的厘定、划分。后者的方式主要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权强县强镇、撤销街道以及其他推行扁平化管理、加强社区职能的探索等。
另外,李宜春教授还在《宁波工程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年第4期,分别发表论文《宋代两制制度初探》、《都督中外诸军事考论》。
《宋代两制制度初探》一文的主要创新观点是,两制的称谓,来源于内外制与帖职中的待制,前者指翰林学士、中书舍人、知制诰,后者指贴职中的待制以上直至学士、大学士。两制制度是宋代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色,是宋代士大夫政治的重要基础。两制制度与帖职制度、侍从官制度密切相关。两制官政治地位崇高,担负重要职责。两制官既是宰执团队的后备力量,也是皇帝制衡宰执的一股重要的政治势力。
《都督中外诸军事考论》一文的主要创新观点是,“都督中外诸军事”关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中央中枢体制、宰相体制和军事领导体制。它缘起于三国时原来常见的最高武职如太尉、大司马、大将军的逐渐虚职化。加此衔或任此职者既统领京城禁卫军队,又是全国最高军事统帅,通常权极人臣,并是其控制朝政乃至改朝换代的一个重要阶梯。
这些论文的发表,是校级城市社会学学科建设、宁波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基地建设重要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