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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城市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17-09-29  来源:   作者:  责编:人文艺术付智强  

有关部门:

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相关要求,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739号)精神,我拟于20171020日至1022日在宁波工程学院举办“城市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的

   研修班邀请全国城市发展与管理领域的国内知名专家、浙江本地城市管理教研科研领域的一线学者,解读城市管理领域内的前沿命题,通过专家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等方式,培养城市管理领域的高水平人才,推动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动态化,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与新型城镇化进程。

二、研修内容与课程计划

日期

时间

主讲人

课程主要内容

10月20日(周五)

9:00-9:30

学员报到、开班典礼

9:30-11:30

沈友华 宁波工程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院长 教授

懂城市会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4:30-16:30

吴玉霞 宁波工程学院 副教授

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10月21日(周六)

9:30-11:30

刘广珠 教授 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理事,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城市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与管理范畴

14:30-16:30

许义平 宁波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城市社会治理变革与创新

10月22日(周日)

9:30-11:30

外出参观

14:30-16:30

交流讨论、结业典礼

     注:课程如有微调,以实际安排为准

三、研修对象与开班人数

研修对象:浙江省城市管理领域高层次人才。

开班人数:60人。

四、研修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西一206

五、培训证书

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颁发由浙江省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识登记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由宁波工程学院组织承办,免培训费,提供午饭(工作餐);宁波外地学员提供住宿和午、晚餐(工作餐)。

2报到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件

3、研修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4请参加研修的人员,于20171015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见附件)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wangwanjuan1018@163.com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宁波工程学院公共管理系城市管理专业

王婉娟:15314526146  强:0574-87616085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

邮编:315211

 

附件1

   城市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姓  名

性  别

最高学历

职  称

工作单位

职  务

手  机

邮  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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