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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评选2013—2014学年校级学生各类评优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7  来源:   作者:人文学院  责编:  

班级

为激励和引导全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励志成才,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建设,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决定进行2013-2014学年学生各项先进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文明班级、文明寝室、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内学生奖学金、移动奖学金、高专设计奖助学金。

    、参评对象

学生评优评奖的参评对象为我院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经个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当年不能参与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校内奖学金评选条件

参加校内各类奖学金评选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3、遵守法律和校规,本学年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没有受过处分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本学年各考试、考查课成绩无不及格,英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考试含三等奖,大一学年不作要求)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当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经与体育部沟通,上学年国家在制定新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有学生体测成绩均视为合格);

6、特等奖学金:德育考核优秀,本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前3%;一等奖学金:德育考核优秀,本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前5%;二等奖学金:德育考核良好及以上,本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前15%;三等奖学金:德育考核良好及以上,本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前30%

(二)移动奖学金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学年内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德育考核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本学年各考试、考查课成绩无不及格,成绩排名列专业10%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等集体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

(三)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条件

1、文明班级

(1)班级同学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思想道德建设

(2)注重班组织的内部建设,定期召开班会,制度健全,班级同学团结友爱,凝聚力强。班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同学,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组织一至两次集体活动

(3)班级同学端正学习态度,学习目标明确,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和学习习惯。班级考风考纪好,无违纪作弊现象,无安全责任事故;

(4)班级学生讲文明、有礼貌,遵规守纪,早锻炼、上课出勤率高;旷课、迟到、早退、带早餐、玩手机、打瞌睡等违纪现象少;

(5)积极参加各种院、校和校外的各种活动、比赛,积极进行体育锻炼。

2文明寝室

(1)寝室同学积极上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寝室人际关系和谐,文明团结,室友之间无矛盾

(3)寝室学习氛围浓厚,没有考试不及格、作弊等情况;

(4)寝室成员自觉遵守学校公寓的各项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5)寝室卫生良好,寝室或成员无通报批评,不使用大功率电器、酗酒等不良现象

    3、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党的思想、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同学,尊师爱校,德育考核成绩优秀,学年内无处分;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班级前15%之内,所学课程无考试不及格;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创新活动,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的要求,体育成绩良好(75分以上)

    4、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党的思想、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同学,尊师爱校,德育考核成绩优秀,学年内无处分;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积极组织,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有原则性,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同学中有威信,在自己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一定成绩,所在班级有较强的凝聚力和荣誉感;

    (3)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总和在班级前50%,所学课程无考试不及格;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的要求,体育成绩良好(75分以上)

    (5)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资格:班级班委、团支部委员以上,在院党支部、团委、学生会、社团担任支委或副部长以上。

    四、评选名额

    见附件1

    五、申请

1、各类学生先进和奖学金的评选,根据评选条件,由学生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登记表》(附件2 ,按照要求填写,200字以上;大三、大四同学需赴四级通过证书或六级成绩证书),班级和班主任意见填好后,班级统一于10月22日前交学习部(2011级联系汪依依692090/2012级联系李烨675529/2013级联系周春蕾665402),《附件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附件7:宁波工程学院2013——2014学年校内学生奖学金和各类企业奖学金汇总表》请同时发1239128284@qq.com邮箱(注明班级)。

2、文明班级、文明寝室

申请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的请按要求填写《附件5:文明班级推荐表》及《附件8:人文学院文明班级评比指标》、《附件6:文明寝室推荐表》及《附件9:人文学院文明寝室评比指标》,另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班级负责人统一于10月22日前将交学习部(汪依依692090),《附件4:文明班级汇总表》请同时发1239128284@qq.com邮箱(注明班级)。

    六、评选

学院依据学生先进、奖学金的评选条件确定各类先进、奖学金的初评名单,并进行公示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14年10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人文学院“居德馨,乐徜徉”比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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