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资助对象
宁波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在籍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重大事故的定义范围:重特大疾病、意外突发事故、重大自然灾害、
突然亡故等事件。
2、学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遭遇重大事故后,导致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庭经济无力承担,在享受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险、学生意外险和校内外其他资助后仍有资金缺口,急需得到资助的学生,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资助。
3、如因学生本人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而遇到意外事故,不属资助之列。
三、时间要求
重大事故发生于2014年7月—12月期间。
四、申请程序
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宁波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意外事故资助申请表》,并同时提供相关的材料:
1、意外事故的详细情况说明;
2、意外事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费用票据、乡镇或街道的证明等;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如《宁波工程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低保证明、残疾证等;
5、其他能证明意外事故属实的材料。
五、其他
联系人石炜娜,联系电话675177,截止时间12月19日。
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
宁波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意外事故资助申请表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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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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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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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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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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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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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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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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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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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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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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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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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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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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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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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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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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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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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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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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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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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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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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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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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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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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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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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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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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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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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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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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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限父母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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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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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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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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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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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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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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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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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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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学生本人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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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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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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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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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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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印制
宁波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意外事故资助申请材料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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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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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票据或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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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只需能证明学生遭遇意外情况属实即可。
宁波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意外事故资助申请材料
《宁波工程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复印件粘贴处;
乡镇或街道出具的情况说明;
家庭低收入证明、低保证明、家庭成员残疾证明等复印件;
其他能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
(上述材料只需其中一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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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材料或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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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只需能证明学生遭遇意外情况属实即可。
宁波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意外事故资助申请汇总表
统计时间:2014.12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学院 |
班级 |
学号 |
家庭所在地 |
申请理由 |
农行卡号 |
本学年困难程度认定
(学生处提供) |
本年度已获得的资助
(各学院提供) |
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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