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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人文与艺术学院团学社各部门副部提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5  来源:   作者:  责编:人文艺术向玉婷  阅读次数:

各团学社部门、班级及团支部:

为加强与优化人文与艺术学院团学社部门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有序进行团学社工作,保证学生干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管理意识及团学社部门管理机制的不断提高。同时,为了促使干部晋升工作符合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为下届学生干部换届工作做好准备,学院本着公、公平、公开的原则,决定进一步考查各部门干事各方面能力、素质及工作态度,并从中提选出各部门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以“知行合一”的校训为宗旨,根据学校的方针政策,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立足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结合院校学生活动的机制体制,整合相关资源和优势,建设凝聚力强、综合素质能力高的学生管理队伍。

二、提选对象

人文与艺术学院2015级学生

三、任职条件

1、担任校、院两级团学社各部门干事或班委职务

2、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群众基础良好,在同学中享有良好声誉,身体力行为同学服务

3、能准时出席各类会议和活动,按时完成任务能充分发挥副部的带头作用,具有创新意识,为部门更好的发展出谋划策

4、学习能力强,学习态度认真,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风建设上能起带头作用。

提选工作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5月13日-18日)

举办团学社干事副部提选动员启动会,收集副部报名表。

2、第二阶段(5月20日)

各部门、班级、团支书通知报名人员参与提副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题目为一份统一考试题目,并上交主席团分管人员进行核准,此阶段各部长综合各项成绩选出4-5人(人数具体根据部门情况安排)。

3、第三阶段(5月23日-5月27日)

团学社主席团成员组成的考评委员会对各部门初选的干事进行面试。由考评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评分,并最终结合各项考核成绩选出各部门副部长3-4人(人数具体根据部门情况安排)

4、第四阶段(6月6日-6月9日)

公布各部门副部名单,公示三天。

、提选原则

1、考核人员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严肃认真对待提副工作不得徇私舞弊

2、对干事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评价,侧重工作实绩,注重实际表现对于由于能力、个性等原因无法胜任部门工作,但对于其他部门工作有突出表现的,可结合个人意愿进行调剂。

3、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者,一经核实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

团学社副部长任期半年,每学年评比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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