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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6年1-8月学生遭遇重大事故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8  来源:   作者:  责编:人文艺术付智强  

 

一、资助对象

宁波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在籍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重大事故的定义范围:重特大疾病、意外突发事故、重大自然灾害、

突然亡故等事件。

2、学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遭遇重大事故后,导致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庭经济无力承担,在享受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险、学生意外险和校内外其他资助后仍有资金缺口,急需得到资助的学生,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资助。

3、如因学生本人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而遇到意外事故,不属资助之列。

三、时间要求

重大事故发生于201618月期间。

四、申请程序

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宁波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意外事故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和宁波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意外事故资助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并同时提供相关的材料:

1、意外事故的详细情况说明;

2、意外事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费用票据、乡镇或街道的证明等;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如《宁波工程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低保证明、残疾证等;

5、其他能证明意外事故属实的材料。

五、其他  

联系人张嘉欢,联系电话671897,截止时间9月20日  

人文与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

 

 

附件1:

宁波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意外事故资助申请表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粘贴处

学院

班级

学号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民族

毕业学校

家庭人口数

个人特长

QQ号码

E-MAIL

入学前户口

□城镇□农村

烈士子女

□是□否

单亲

□是□否

孤残

□是□否

农行卡号

手机长号

短号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限父母兄妹)

姓名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申请理由

(可另附页)

                                      学生本人或代理人签名:

学院意见

学院盖章

基金会审核

盖章

201211月印制


宁波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意外事故资助申请材料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面)

相关票据或复印件粘贴处

材料提交只需能证明学生遭遇意外情况属实即可。

宁波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意外事故资助申请材料

《宁波工程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复印件粘贴处;

乡镇或街道出具的情况说明;

家庭低收入证明、低保证明、家庭成员残疾证明等复印件;

其他能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

(上述材料只需其中一份即可。)

其他相关材料或复印件粘贴处

材料提交只需能证明学生遭遇意外情况属实即可。

附件2:

宁波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意外事故资助申请汇总表

统计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在学院

班级

学号

家庭所在地

申请理由

农行卡号

本学年困难程度认定
(学生处提供)

本年度已获得的资助
(各学院提供)

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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