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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艺学院2022-2023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1  来源:   作者:人文学院  责编:  

各班级:

根据《宁工学生〔2023〕14号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我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详见《宁波工程学院学生手册》(2023)中的《宁波工程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

二、评选名额(32名)

三、其他说明

 1.请各班级在统筹各类奖学金评比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做好本次省政府奖学金的推荐工作。

 2.省政府奖学金是作为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3.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人文与艺术学院学生评比考核表》(附件1)、《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2022-2023 学年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4)、《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并于10月3日下午16:00 将电子版附件1、2、4、5发送至学风部邮箱(renyixuefengbu@163.com)。

 注:《人文与艺术学院学生评比考核表》内相关空格需按由近及远的时间(2022年9月-2023年8月期间)顺序填写奖项全称,实评得分不用填写。

 4.学院根据各班级上报的名单统一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处。

四、其它

对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得的奖项,追缴已发奖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1.人文与艺术学院学生评比考核表

    2.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汇总表

    4.2022-2023学年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5.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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