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为规范对学院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大型活动等的监管,现将各类会议(大型活动)审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批对象
由学院主办(承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大型活动等。
二、审批流程
(一)各部门、教研室(包括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在会议(大型活动)开展前须事先对活动主要内容进行审查。
(二)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人文与艺术学院会议(大型活动)审批表》,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
(三)待审核批准后,方可举办,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举办。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学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各类活动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阵地。
(二)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严格执行“一事一报一审批一跟听”,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按流程审批后方可举办。活动负责人要全程参与并做好过程监督,即时研判,如发现活动内容有传播政治谣言、政治性错误观点和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应立即制止甚至终止活动。
(三)经批准开展的各类会议(大型活动)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对象。以上具体事项如有变更,必须及时向审核部门报备。活动内容修改的,须重新申请审批。
(四)对未经批准举办的,或由于组织不当、审查不严、制止不力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一经查实,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人文与艺术学院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