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艺术学院
 首页 | 学院概况 | 教学工作 | 科学研究 | 党务思政 | 学生工作 | 实验中心 | 大学生艺术教育与活动中心 | 相关下载 | 招生咨询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文章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举办优秀教师教学示范课系列活动(二)的通知
2016-04-21 10:16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搭建教师交流研讨平台,引导我校教师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实现教师教学技能提升。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本月22日将组织第二次优秀教师教学示范课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示范课活动形式

 

(一)授课教师队伍:历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以及教学改革中有突出表现的教师等。

 

(二)示范课活动内容

 

优秀教师示范课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授课教师进行20分钟的微课堂教学示范;

 

第二阶段,授课教师结合本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设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四方面进行5-10分钟的教学反思陈述。

 

第三阶段,现场观摩教师可以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与授课教师进行互动交流。

 

(三)参加人员

 

有意向参加的教师及1980年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名单见附件)。(现场签到,请参会教师携带《宁波工程学院教师发展手册》,未领取手册的教师可现场领取。凡参加示范课的教师计4个培训学时。)

 

 

注意:请各学院行政秘书通知本学院相关教师参加培训,4月20日(周三)下班前将参加人员名单电子稿发送至数字宁工人事处吴蓓邮箱。

 

联系人:桑梦蝶、吴蓓     联系电话:87616045、87616029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4月14日

关闭窗口

宁波工程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姚锦华教学楼
电话:0574-87616085  邮编:315211